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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年审结环资案15293件,山东法院司法保障绿水青山

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,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向全社会通报2022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2022年,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503件,审结15293件,同比分别下降12.7%和9.8%。

2022年,全省法院依法审理环境污染防治案件706件,严厉打击暗管偷排、跨域倾倒、非法处置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;依法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323件,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护力度,保护珍贵、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;依法审理资源开发利用案件14346件,严厉惩治非法采矿、非法侵占山体河湖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;依法审理气候变化应对案件105件,推动重点行业、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,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;依法审理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监测等案件23件,依法支持生态环境部门惩治环评造假、逃避监管违法行为,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。

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,2022年,山东依法审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案件441件,助力整治“四乱”问题1500余项,积极开展黄河巡回法庭参与环境保护、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工作,化解矛盾纠纷230余起,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6次,巡回开庭40余次。设立法官工作室,服务滩区迁建后续发展,妥善化解移民搬迁纠纷50余起。

同时,坚持生态环境整体观和系统观,山东法院推进微山湖、东平湖、大运河、泰山、沂蒙山、昆嵛山等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,助力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。

据了解,目前,全省17个中院经编制部门批准全部设立环资庭,49个基层法院设立有独立编制的环资庭,菏泽、滨州、东营、济宁市县两级法院实现有编制的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。

为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格局,山东法院发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,受理非诉强制执行案件5803件,裁定准予执行5496件,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;提出司法建议38件,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。同时联合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部门选取矿山、湿地等重点区域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,积极适用补种复绿、增殖放流等替代性方式,联动开展生态环境修复。

为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,2022年山东法院共打造166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,形成182条裁判规则,2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,省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个,中、基层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60余个,发挥良好的价值引领作用。

下一步,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,为协同推进黄河国家战略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帆 报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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