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、材料、流程一览


(资料图)

有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天津公租房:

申请条件:

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、环城四区居民户籍,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,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。

申请材料:

本人身份证明材料(原件)

申请地点:

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

相关规定:

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,申请人须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申请人,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(原件),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》,提出申请。

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》样表:

没有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天津公租房:

申请条件:

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家庭,可以申请天津市内六区、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:

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、环城四区居民户籍,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、人均财产11万元及以下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,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(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)。

申请材料:

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,由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》,提出申请:

1.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。

2.家庭成员户口簿。

因就业在天津市落户2年以上,仍在天津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的申请家庭,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。

3.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。

(1)拥有私产住房的,提供合法、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;承租公有住房的,提供合法、有效的《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》;

(2)从市场租赁住房的,提供有效的《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》及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》;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,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书;房屋被征收的,提供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。

注:申请家庭无法提供户籍地房屋证明材料的,区住建委可通过系统查询,并结合申请人承诺认定住房情况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,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或申请人承诺。

4.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;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。

区住建委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、资料进行核对,原件无误的,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。

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》样表:

申请流程:

(图源:天津国土房管之声)

各区县住建委电话及地址:

1、河西区住建委

咨询电话:022-28138773

办理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4号河西区住建委住房保障中心3、4号窗口

2、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

咨询电话:022-26293509

办理地址: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1-11号(一层)河北区住建委9号窗口

3、东丽区住建委

咨询电话:022-84375150

办理地址: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9号,东丽区住房保障大厅,一楼2-6号窗口

4、西青区住建委

咨询电话:022-27916803

办理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四号楼西青市民中心一楼131-132窗口

5、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

咨询电话:022-84122032

办理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一楼9号窗口

6、津南区住建委

咨询电话:022-28395643

办理地址: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号窗口

7、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

咨询电话:022-87724222

办理地址: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2号楼红桥区住建中心住保部2楼窗口

8、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

咨询电话:022-23329370

办理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一层大厅

9、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

咨询电话:022-26393731

办理地址: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北道1号北辰区住建委副楼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

10、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

咨询电话:022-66782410

办理地址: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文化商务中心5号楼一楼5110室

11、南开区住建委

咨询电话:022-27228633

办理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住房保障服务大厅(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5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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